农民工追讨劳务费。这类案件往往存在证据收集困难、责任主体难以明确等问题,给农民工维权带来诸多阻碍。而朱红亮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展现出独特的优势。
朱红亮律师,2016 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2018 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深耕法律实务一线近八年。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核心领域,累计处理各类纠纷数百起,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打磨出成熟的办案思路与娴熟的争议解决技巧。
案件背景梳理
20XX年X月,九名农民工受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完成鱼塘和瀑布的木工支模施工,双方约定了劳务费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经核算劳务费总计 181386.8 元,被告陆续支付部分款项后,仍欠 35784.8 元劳务费未结清。多次催要无果后,九名农民工共同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将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和被告何 X 诉至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
证据收集与诉讼准备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朱红亮律师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结算清单、银行明细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对于明确欠款事实至关重要,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答辩与责任认定
在庭审中,朱红亮律师当庭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她结合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针对性答辩,明确案涉劳务关系主体及欠款事实。最终,法院认为原告按约完成木工支模施工,案涉工程已投入使用,被告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应足额支付劳务费。被告何 X 系该公司员工,其相关行为属职务行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无需承担付款义务。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于指定期限内支付九名原告剩余劳务费 35784.8 元,驳回原告对被告何 X 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该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朱红亮律师凭借专业的操作逻辑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九名农民工讨回了应得的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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