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与仲裁庭组成
西宁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务清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于2024年11月11日受理此案。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未提交答辩书,后于2025年10月17日提交仲裁反请求申请书,仲裁庭决定将本请求与反请求合并审理。申请人选定古为仲裁员、委托本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选定王为仲裁员、委托本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与本会主任依法指定的首席仲裁员尹组成仲裁庭。
二、双方主张与争议焦点
申请人称从中国XX公司承包项目后转包,被申请人进场施工,因组件丢失、工期延误等问题,申请人超付劳务费,要求被申请人返还超付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并承担仲裁费。被申请人则答辩称窝工是因申请人提供的支架不能及时到场,组件丢失与己无关,且申请人应支付冬季施工费、安全文明生产费等各项费用,不存在超付情形。争议焦点在于窝工原因、组件丢失责任以及费用承担问题。
三、律师专业辩护思路
马明艳律师作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从法律和事实角度进行了全面辩护。对于窝工问题,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指出是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及时导致,窝工损失应由申请人承担;对于组件丢失,强调保管义务不在被申请人,且被申请人积极寻找组件,相关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同时,对各项费用的合理性进行了阐述,运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被申请人争取合法权益。
四、律师实力与经验体现
马明艳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案件2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在本案中,她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申请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尽管最终被申请人部分请求未获支持,但她在庭审中的专业表现,充分展示了其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和责任心。她现任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多个职务,还担任青海经济广播电视台《昆仑大律师》主讲律师,其专业能力得到了行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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