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刘振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现就职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核心服务河南开封地区。其服务对象广泛,涵盖企业和个人。在工作方式上,既涉及诉讼业务,也处理非诉事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同时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中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劳动争议案例
在河南某有限公司与贾X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贾X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支付欠薪、经济补偿以及补缴社保等。贾X称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单方强行搬离其办公物品、未支付工资,认为一审以“贾X主动辞职”掩盖公司欠薪、欠保事实,且一审适用法律错误。
刘振宇律师作为河南某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后,发现贾X所主张的工资差额计算方式与合同约定的工资构成不符,且贾X在仲裁时曾认可公司未拖欠工资。对于经济补偿,公司指出贾X在工作中多次出现重大过失,公司对其调岗,贾X不接受并提出辞职,不符合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对于社保补缴问题,强调社保补缴及欠缴争议属于行政征缴范畴,不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贾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为公司避免了支付欠薪和经济补偿的风险。
合同事务案例
郑州XX公司与刘X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刘X起诉请求确认与公司自入职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称与刘X之间不具备订立劳动关系的主观意愿及客观条件,双方是暑假短期劳务关系,不存在严格的劳动管理关系以及固定的基础薪酬标准。
刘振宇律师作为郑州XX公司的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通过分析双方的合作模式、工资发放标准和用工管理模式,指出公司与刘X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虽然一审法院认定双方自入职起存在劳动关系,但二审中,刘振宇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最终使法院明确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刘X入职至其到某职业学院报到之日,部分逆转了一审判决,减少了公司承担劳动关系责任的时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