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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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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0 · 4894人看过
导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1、适用法律不同。2、主体资格不同。3、主体地位不同。4、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六)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七)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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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前,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有的劳动者不知道怎样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很容易引发纠纷。另外,目前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常见的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我们将一一为大家解答。

一、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

而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

按照这个标准,为单位提供非全日工作的小时工,单位也要按劳动关系对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没有其他单位给缴纳社保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二、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上文中小编已经做出了解答。这里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很多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没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其义务。因此,劳动者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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