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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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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0 · 15614人看过
导读:合同到期属于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到期终止后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合法合理的经济补偿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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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雇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双方的雇佣关系是自动结束,还是需要办理其他手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和“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息息相关,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进行一一解答:

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回答是针对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回答。但是,也有许多的特殊的情况,比如合同到期时劳动者因为工伤正在住院治疗;女职工正在孕期、哺乳期;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等等,所以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出现特殊情况时,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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