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职场上可能遇到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没签合同心里总归不踏实,而且还可能影响自身权益。这时候就涉及到双倍工资的问题,双倍工资能让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补偿。可很多人不清楚双倍工资时效起始日期是哪天,这就可能导致自己该拿到的补偿拿不到。接下来就一起详细了解一下。
一、双倍工资时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关于时效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说小张在一家公司上班,入职后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合同,从法律角度看,小张就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也得关注时效问题。
二、一般情况下的起始日期
在通常情形下,双倍工资时效起始日期是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算。因为法律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例如小李入职公司后,公司在第一个月没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小李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若小李要通过仲裁等方式维权,时效就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不过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时效是一年,也就是说小李要在这个期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特殊情况的起始日期
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都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双倍工资时效起始日期有所不同。比如小王在一家单位工作了一年多都没签合同,从满一年的当日起,就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双倍工资时效起始日期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之前未主张的双倍工资时效可能需要重新考量。
四、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在时效计算过程中,还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都可能导致时效中断。假设小赵向公司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这就可能使时效中断。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比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
双倍工资时效起始日期确定后,后续还可能面临很多复杂问题。比如在主张双倍工资过程中,用人单位可能会提出各种抗辩理由,像认为时效已过、劳动者存在过错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并不简单,一旦处理不当,很可能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的律师,他们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律师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为劳动者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劳动者在维权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