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法律服务
李岩于2023年开启执业生涯,在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他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执业以来,承办案件数量已逾2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三大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50余件。
刑事辩护佳绩
在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时,李岩精准挖掘当事人自首情节,使其获法庭认定。同时结合案件证据细致质证、充分辩论,大幅核减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二年刑期的良好辩护效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国企欠款追偿
在某国企八百余万元欠款追偿案件中,李岩综合运用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办案策略。凭借扎实的专业法律功底制定精准维权方案,通过多方沟通协商、精准把控争议焦点,最终促成庭外圆满和解,成功为企业全额追回欠款,高效维护了国企合法财产权益。
工伤赔偿攻坚
办理多名农民工、大车司机工伤赔偿系列案件时,面对该类群体劳动关系隐蔽、用工不规范、工伤认定期限易超期的问题,李岩从核心难点逐一突破。先聚焦劳动关系确认,梳理用工证据、工作痕迹、薪资流水等核心材料,通过仲裁与举证质证,成功锁定合法劳动关系,夯实工伤维权基础。针对工伤认定期限把控难题,及时梳理时效节点,依法提出时效中止、中断主张,推动工伤认定程序落地。结合案件实际制定分层式索赔法律策略,最终为全体当事人足额争取到应得工伤赔偿。
劳动争议代理
在孙XX诉广东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XX司、广东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中,李岩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参与案件。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系主动离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存在工资差额,申请人诉求已过仲裁时效等。仲裁委查明相关情况后,认为申请人以未足额支付工资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应由被申请人XX深圳分公司补齐差额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XX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因未足额支付工资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其出具被迫离职证明请求不予支持;申请人休病假期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其未休年休假工资请求不予支持。最终,仲裁委作出相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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