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工伤什么情况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的重要程序,鉴定结果将作为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对工伤认定结果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二、认定工伤后哪些情形可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工伤后,以下情形可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是未达伤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旨在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若经医疗机构诊断,受伤职工身体损伤未造成明显功能障碍、未达伤残等级标准,通常无需鉴定。二是伤情轻微且恢复良好。职工受伤较轻,经治疗后身体各项功能迅速恢复正常,未留下影响劳动能力的后遗症,可不进行。三是职业病病情稳定且无劳动能力损害。患职业病职工经诊断和评估,病情稳定,对其劳动能力无实质性影响,也无需做劳动能力鉴定。
三、认定工伤后不做劳动能力鉴定有何法律依据
认定工伤后不做劳动能力鉴定并不违反特定法律规定,是否进行该鉴定遵循自愿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不做鉴定,职工就无法确定伤残等级,进而不能享受对应伤残等级的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但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所以,不做劳动能力鉴定虽不违法,但会影响部分权益的享受。
当我们探讨认定工伤什么情况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相关的拓展情况也值得关注。比如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对工伤赔偿数额有着重要影响,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而且,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若工伤职工的伤情有变化,在一定时间后还可申请复查鉴定。如果您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比如不清楚鉴定流程、对赔偿计算有困惑等,不要让这些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详细解答与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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