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的规定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8 · 1205人看过
导读: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约定和实际出勤结算,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正常付出劳动单位需支付报酬,不得克扣拖欠,数额依约定标准计算,不满月按日工资乘出勤天数确定。因劳动者过错致单位受损,单位可依法索赔,赔偿从工资扣除,每月不超20%,扣除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的规定是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结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若劳动者在试用期正常付出劳动,单位需支付相应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数额按双方事先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若实际出勤不满一个月,按日工资乘以出勤天数确定。

若因劳动者过错致用人单位受损,单位可依法要求赔偿,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要理由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种情况。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应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决定并通知劳动者,否则属违法解除,要承担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比如录用条件明确规定需特定技能证书,而劳动者无法提供,单位可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说明理由。这样给予了劳动者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可根据自身职业规划和实际感受决定是否继续工作。

三、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哪些手续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履行不同手续。

对用人单位而言,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需证明已明确录用条件、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且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决定,还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对劳动者而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用人单位应在办结时支付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若符合支付情形)。

在了解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的规定是什么之后,想必大家对这一重要劳动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不过,关于工资结算,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用人单位若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结算款的情况,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另外,试用期内加班工资又该如何计算?这些都是与工资结算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试用期工资结算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难题,不要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您妥善处理各类工资结算相关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

工资福利最新文章

遇到工资福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