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管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方式是什么
若高管未签劳动合同,其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有以下要点。首先,需确定高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虽高管职位特殊,但符合劳动关系特征仍应受劳动法律调整。
一般从入职起计算双倍工资。但考虑高管职责,若其有能力订立合同却未签,可能存在过错。比如高管负责管理人力资源或合同事务,却疏于与自身签合同,仲裁或法院可能根据公平原则,酌定减少或不支持部分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计算基数通常是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计算时,从应签未签合同次月起,最多计算十一个月。需注意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
二、高管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获双倍工资赔偿
首先,需确定高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便高管职位特殊,也应遵循劳动法律法规。
要获取双倍工资赔偿,需满足:一是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高管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有实际用工关系。
一般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计算双倍工资时,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但需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磋商义务,因高管原因未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仲裁时要准备充分证据,以增加胜诉几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高管未签竞业协议需担何法律后果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若高管未签竞业协议,一般无需承担基于该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虽然未签竞业协议,但如果能证明高管知悉且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且高管违反了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我们关注高管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时,还有一些要点值得留意。比如在确定劳动关系后,若用人单位以高管故意不签合同为由抗辩,高管该如何应对?以及在计算双倍工资时,奖金、津贴等的具体认定标准是否存在地域差异?这些问题可能会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感到困惑。如果你对于高管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赔偿还有更多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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