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可以作废吗
劳动合同可以通过法定情形“作废”,即劳动合同无效或解除。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协商解除需双方达成一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形时可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也能单方解除。
若要确认劳动合同无效,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如何合法解除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分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
法定解除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情形下可单方解除。但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何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外,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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