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几笔钱分别由谁支付
工伤赔偿通常涉及多笔款项,支付主体因赔偿项目而异。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符合诊疗项目、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实报实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期限最长24个月(需劳动能力鉴定确认)。
3.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由单位负责;伤残评定后,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30%(部分不能)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确定,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区60%按60%算,高于300%按300%算)。
5.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标准由各省规定(如十级伤残部分地区各2-6个月统筹区工资)。
6.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工资40%(配偶)、30%(其他亲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3年约98.57万元)。
以上需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依据,具体金额结合地方细则确定。
三、工伤赔偿包含哪些法定项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赔偿法定项目包括:
1.医疗康复类: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最长24个月);
3.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依伤残等级)、五/六级伤残津贴(用人单位)、七至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
4.生活护理费:经鉴定需护理的,按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三级,由基金按月支付;
5.辅助器具费:经确认安装假肢等器具的费用(基金);
6.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基金支付)。
未参保的,上述基金支付项目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当我们了解了工伤赔偿几笔钱分别由谁支付后,还需要知道一些相关的拓展情况。比如,工伤赔偿款项的支付时间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不同的赔偿项目支付时间可能不同,有的是在工伤认定后,有的是在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等。另外,若对赔偿金额有异议该如何处理呢?若职工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工伤赔偿的支付主体、支付时间、金额异议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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