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兼职人员解聘用给补偿吗

兼职人员解聘用给补偿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375人看过
导读:兼职人员解聘是否补偿分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构成劳动关系,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付赔偿金;合法解除时,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兼职人员解聘用给补偿吗

一、兼职人员解聘用给补偿吗

兼职人员解聘是否给补偿需分情况判断。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兼职构成劳动关系,比如虽为兼职但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兼职人员解聘是否有经济补偿

兼职人员解聘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视双方建立的用工关系而定。

若为非全日制用工,依据《劳动合同法》,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若兼职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合法解除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兼职人员是否属劳动关系

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具体判断。若兼职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则构成劳动关系。

如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一般认定为劳务关系,因其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若兼职人员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但非全日制兼职,通常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如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的灵活用工。

当探讨兼职人员解聘用给补偿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的解答,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兼职人员在被解聘时,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是否合理结算。因为兼职工作有时也会存在加班的情况,若未妥善处理加班工资,这也可能涉及权益问题。另外,兼职协议中若有关于提前解聘的特殊约定,其是否合法有效也很关键。如果您在兼职解聘补偿、加班工资结算或者协议约定效力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劳动关系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关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