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老板签了合同不让我离职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无需老板同意。
若老板以签了合同为由不让离职,这种做法不合法。你按法定程序通知后,期满即可离职。若老板因此克扣工资、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等,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老板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保留好通知老板离职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的快递底单、聊天记录等,以备维权之需。
二、和老板签了协议还可以再索赔吗
能否在签协议后再索赔,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协议通常有效,按协议履行后一般不能再索赔。
但如果签订协议时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协议赔偿金额远低于法定应赔偿数额,受损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之后可再索赔。若有证据证明签订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受欺诈、胁迫方也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协议,进而再主张权利。所以,要结合协议具体内容、签订背景等综合判断能否再索赔。
三、和老板签了个人用工协议有效吗
和老板签的个人用工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老板和劳动者均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协议通常有效。
不过,若协议存在免除老板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比如约定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相关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当遇到和老板签了合同不让我离职怎么办的情况时,不少人会困惑是否必须服从老板的要求,或者自己主动离职是否会面临违约责任。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若老板以拖欠工资、扣押证件等方式阻挠离职,还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对书面通知的具体形式、离职后的工资结算细节,或如何收集证据维护权益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帮你顺利解决离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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