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金被拖欠算不算是拖欠工资
经济补偿金被拖欠不算拖欠工资。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因付出劳动而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贡献的补偿,其性质与工资不同。
若用人单位拖欠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经济补偿金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常见理由如下: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法定规模裁员。
4.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单位破产解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三、经济补偿金中社保该如何去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时,社保不直接纳入经济补偿金数额计算,但会影响月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
比如,计算月工资时,要将劳动者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前的工资总额相加,再除以十二个月得出平均工资。而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不计算在劳动者月工资内。若工资发放形式多样,如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都应统计入工资总额。
当我们厘清经济补偿金被拖欠算不算是拖欠工资之后,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拖欠经济补偿金的维权时效如何计算?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则不受此限,需从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二是单位拖欠时,劳动者能否主张额外赔偿?符合条件的话,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加付赔偿金。如果您正面临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具体纠纷,比如不清楚时效节点、不知如何举证主张赔偿,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高效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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