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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书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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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3 · 1991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可对工伤认定书不认可,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有救济途径。收到决定书60日内可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工伤认定决定一般不停止执行。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主张,如证明职工所受伤害非工作时间、场所及因工作原因导致等。
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书可以吗

一、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书可以吗

用人单位可以不认可工伤认定书。若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有相应救济途径。其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工伤认定决定一般不停止执行。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比如证明职工所受伤害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等。

二、用人单位不担工伤举证责任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不承担该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若进入劳动仲裁诉讼程序,职工一方需对劳动关系、工伤事实等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若职工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发生事故伤害的基本事实,用人单位否认工伤又不举证,仲裁委或法院可根据职工提供证据及查明事实认定工伤。

三、用人单位不给提供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文本交付劳动者。若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提供合同,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提供合同文本。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还可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书可以吗?答案是可以,但需通过合法途径,而非直接拒绝履行责任。若用人单位对认定书存疑,需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既不启动救济程序,又拒不支付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医疗、伤残等待遇,工伤职工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但实际中,不少职工会遇到用人单位拖延复议、仲裁执行难等问题,不知如何固定证据、把握时效。如果您正面临此类困扰,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梳理维权步骤,帮您高效解决工伤认定后的纠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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