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裁员之后可以领到哪些钱
被裁员后,劳动者一般可领到以下款项:一是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是未休年休假工资,若劳动者存在应休未休年休假,单位应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三是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此外,符合条件的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被裁员之后补偿金大概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支付时间,应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劳动者可要求单位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除全额支付外,还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被裁员之后协商赔偿该怎么做
被裁员后协商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了解法律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性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准备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工资水平等。
然后,主动沟通。以书面或面谈方式与单位协商,表明自身诉求,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合理赔偿金额,如经济补偿、代通知金等(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
协商时保持冷静理智,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被裁员之后可以领到哪些钱?除了大家熟知的经济补偿金,还有未休年假的折算工资、拖欠的加班费、未结清的劳动报酬等应得款项,这些都需明确核算。但实际中不少人会遇到困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基本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若公司以“绩效不合格”为由少发补偿,该如何举证维权?毕竟权益受损时,自行处理容易遗漏关键细节。若你对补偿金额核算、维权流程仍有疑问,别拖延,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能帮你理清每一笔应得款项,避免权益白白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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