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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情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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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1 · 1664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终止情由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出现上述情形,劳动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情由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终止情由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由如下: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出现上述情形,劳动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计算分不同情况。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等特定情形外,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与上述经济补偿相同。

三、劳动合同终止离职要违约金

劳动合同终止离职一般无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通常是因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法定情形。 法律规定仅两种情形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若不属于这两种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离职时劳动者不用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终止情由是什么?这是许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关心的问题。劳动合同终止除了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等常见情况外,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另外,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了解这些终止情由,能让大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若你对劳动合同终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终止后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或者终止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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