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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动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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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1 · 1979人看过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以此主动离职可行且有权获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动离职吗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动离职吗

可以主动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动离职,不仅可行,还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发生纠纷,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被迫离职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被迫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因用人单位的这一违法行为提出被迫离职。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还能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如何支付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当探讨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主动离职时,答案是可以的。不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主动离职。而且离职后,劳动者还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等赔偿。比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第二个月起就要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离职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些赔偿怎么办?或者离职手续该如何正确办理?若你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主动离职后的相关事宜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实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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