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老板不批准不给辞职单怎么办
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若老板不批准且不给辞职单,你可通过快递方式向公司寄送辞职信,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辞职信”及离职日期等信息,保留好快递凭证。
3.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即便公司未批准,你也可依法离职。若公司阻拦你离职或扣发工资等,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辞职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首先需明确,工资是劳动者应得报酬。若辞职后老板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解决:与老板沟通,说明情况,要求支付工资。这是最便捷的方式,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其责令老板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老板需履行支付义务。
4.向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三、辞职老板不让走如何处理
首先,需明确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的相关约定。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离职;若已过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若老板仍不让走,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以书面形式再次通知老板离职事宜,并留存通知凭证,如快递单等。三十日后,劳动关系即解除。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有权责令单位改正违法行为,让您顺利离职。
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并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注意收集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及通知离职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通知函等。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当面临辞职老板不批准不给辞职单的情况时,劳动者无需惊慌。首先,要明确法律赋予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到期即可离职。若老板不批准,可通过快递等方式再次向其送达辞职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若老板仍不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你正遭遇此类困扰,比如不清楚如何准确准备投诉材料,或者对仲裁流程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顺利解决辞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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