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三个月公司变相降薪逼走员工怎么办
公司变相降薪逼走员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司单方面降薪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恢复原来的薪酬待遇,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立场。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入职三个月转正后被裁员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入职三个月转正后被裁员,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单位违法裁员,比如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未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等,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入职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你这种入职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至第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也就是额外再支付两个月工资。计算双倍工资的工资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确定,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相应补偿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遭遇入职三个月公司变相降薪逼走员工这种情况时,员工有多种应对途径。首先可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行为的不合理性,要求恢复原薪资待遇。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护自身权益。还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应得利益。另外,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降薪通知、工作沟通记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有力支撑自己的主张。倘若你正面临类似困扰,对如何收集证据、仲裁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妥善处理这一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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