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一起主张吗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不能一起主张。
经济补偿金是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经济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时,对劳动者的一种惩罚性赔偿,比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者适用情形不同,且功能也有所区别。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此时就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若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后,也不存在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问题。
二、经济补偿金包括津贴补贴吗
经济补偿金包括津贴补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工资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津贴补贴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一并计入。例如,岗位津贴、餐补、交通补贴等常规性的津贴补贴,都应纳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但需注意,如果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费用,如非货币性福利等,不属于工资范畴,也就不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总之,正常的与工资相关联的津贴补贴通常会包含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中。
三、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几个月内的
经济补偿金有一定的上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说,在符合上述高工资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上限是12个月。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工资未达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不存在12个月的年限上限限制。
当探讨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否一起主张时,这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与具体情形。一般来说,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经济补偿金通常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正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特定情形下支付;经济赔偿金则多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产生。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法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对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一起主张的具体条件、适用范围及如何操作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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