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工伤工资怎么算
1.在天津,工伤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时,其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把钱给到职工手里。
2.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按职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算。要是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12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份来计算平均月工资。
3.要是工资构成复杂,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都有,确定原工资福利待遇时都得考虑到。
4.若用人单位没按规定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天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天津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
首先,工伤认定是基础,需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
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等。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不同伤残等级支付,如十级为7个月工资。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结合伤残等级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还有生活护理费等根据实际情况支付。赔偿标准会随政策等因素调整,建议及时关注最新规定。
三、天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天津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保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社保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天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有着明确规定,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方式也清晰明了。但实际中,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该如何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在仲裁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具体材料,如何确保仲裁结果能顺利执行等。这些都是大家可能关心的问题。如果你在天津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遭遇了相关权益问题,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全面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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