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划分规定是啥
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划分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通常处于优势地位,掌握着更多证据。
此外,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比如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
二、劳动争议诉讼举证期限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诉讼举证期限一般如下:
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举证期限。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
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但要经人民法院准许。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不宜过长,以免影响诉讼效率。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举证期限可以少于十五日。
当事人需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若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但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此外,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之前已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对证据进行补正的,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总之,准确把握举证期限规定,对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三、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如何规定的
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有如下规定:
地域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级别管辖: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等。
需注意,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特定情形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在探讨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时,我们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举证责任范畴。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当涉及到加班事实的举证时,劳动者可能面临诸多困难。由于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劳动者若要证明加班情况,可能需要通过其他辅助证据来佐证,像同事证言、工作成果记录等。又或者在涉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举证上,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解除行为的合理性。若您对这些特殊情况的举证责任划分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