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是否归法院管了
工伤赔偿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所以,工伤赔偿主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特定情况下才会由法院管辖。
二、工伤赔偿是否以工伤认定为前置条件
工伤赔偿是以工伤认定为前置条件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启动后续的工伤赔偿程序。
若未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直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往往会因对责任存疑而拒绝。而且没有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仲裁委或法院也难以准确判定赔偿责任及金额。所以,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依据相关规定主张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待遇。
三、工伤赔偿是否含陪护费用
工伤赔偿通常包含陪护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工伤职工可主张相应陪护费。一般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比如,当地护工日薪200元,职工需护理30天,那么陪护费就是6000元。此外,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当我们探讨工伤赔偿是否归法院管了的时候,这里面其实还有不少值得深入了解的内容。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并不全由法院负责。一般来说,会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在劳动仲裁中,会对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等进行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在整个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工伤认定的时间节点、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等。你是否在工伤赔偿相关事宜上有诸多疑问呢?要是对于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仲裁和诉讼的要点等还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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