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是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情形:
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伤亡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总之,在这些特定情形下,用工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违法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个人挂靠用工单位,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指派、派遣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在这些情形下,用工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工伤赔偿等相关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但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4.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5.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当探讨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存在多种情况。例如,若用人单位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又如,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也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维权,或者对责任认定的具体细节不太清楚,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各种复杂情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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