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会怎样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的。
也就是说,满足上述条件下,第三次续签时,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更稳定的工作权益。
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续签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主张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存在法定可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续签则不违法。
三、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续签违法吗
一般情况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续签违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纪等法定解除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当满足上述条件,单位拒绝续签并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过,若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当探讨劳动合同法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会怎样时,答案并非简单直接。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能保障劳动者更稳定的工作权益。但实际情况可能更复杂,比如用人单位若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对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的权益保障、工资支付等问题还有疑问吗?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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