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特定离职情形下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付酬等,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获补偿。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无过失性辞退情况,像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等,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导致合同终止。
为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遇到这些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与单位协商补偿金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劳动者被迫离职能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被迫离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等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该法第46条,劳动者因上述第38条情形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劳动者被迫离职,符合法定情形的,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哪些被迫离职情形可获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劳动者被迫离职情形可获经济补偿金:
1.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如高危作业未配必要防护设备。
2.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包括拖欠工资、克扣奖金等。
3.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企业不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如规定超长工作时间且无加班费。
5.合同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而无效。
6.以暴力、威胁等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安全。
7.企业被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在此类情形下离职,劳动者可按工作年限获相应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下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除了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若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离职,劳动者也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另外,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离职同样能主张。如果你对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申请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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