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违约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劳动法里,违约金数额按不同情况定。
服务期约定方面,单位给员工掏专项培训费用做技术培训,能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就得付违约金,数额不超培训费用,且不超未履行部分分摊的费用。
竞业限制约定上,对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单位可约竞业条款,解除合同后按月给补偿。员工违反要付违约金,数额先看约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劳动法中约定服务期违约金是否合理
劳动法中约定服务期违约金在特定条件下是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有严格限制,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这样规定是合理的,因为用人单位投入了专项培训成本,希望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为其服务以收回成本和获取效益。而服务期违约金可约束劳动者随意违约,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但同时对违约金数额的限制,也平衡了劳动者权益,避免用人单位过度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
三、劳动法中违约金支付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
其一,服务期违约。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二,竞业限制违约。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探讨违约金的数额如何确定之后,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当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时该如何调整呢?法律规定,若当事人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也可请求予以增加。另一方面,违约金和实际损失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也很关键。违约金旨在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在确定数额时需考量实际损失情况。如果你对违约金数额调整的具体流程、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具体计算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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