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送达文书公司拒收怎么办
1.若劳动仲裁的文书公司拒绝接收,可选用留置送达之法。把文书放置于公司住所,同时邀相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阐述情形,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缘由与日期,由送达人及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文书留存于受送达人住所。还可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起满六十日,即视作送达。
2.此外,劳动仲裁机构能请公证机关对送达过程予以公证,以此保障送达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3.在处理期间,务必妥善留存相关送达凭证及证据,像照片、录像、公证文书等,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做好准备。
二、劳动仲裁文书被公司拒收有何法律解决办法
劳动仲裁文书被公司拒收,可采取以下办法:
1.留置送达:仲裁机构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公告送达: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仲裁机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经有效送达后,即便公司拒收,仲裁文书依然产生相应法律效力,公司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劳动仲裁文书被公司拒收法律上如何处理
若公司拒收劳动仲裁文书,可按以下方式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规定,仲裁文书通常采用直接送达,若公司拒收,可适用留置送达。即仲裁机构把文书留在公司住所,并记录送达过程、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证明送达。
若留置送达也有困难,可采用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若公司下落不明,或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则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经合法送达后,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仲裁庭可缺席裁决。
当面临劳动仲裁送达文书公司拒收的情况,大家不用过于慌张。首先要明确,拒收并不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仲裁委可以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合法方式确保文书有效送达。比如留置送达,是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将文书留在公司的住所等指定地点,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则是通过在特定媒体发布公告,经过一定期限也视为送达。后续公司依旧需要按照仲裁结果执行。要是你对劳动仲裁送达文书拒收后的处理流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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