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过劳动监察调解还是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若经劳动监察调解后单位仍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你可依据调解协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陈述进行审理。若你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未支付等事实,仲裁委将依法裁决单位支付工资。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进行审理判决。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调解协议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注意,劳动争议处理有相应时效规定,应及时主张权利。
二、劳动监察调解后仍拒付工资法律途径有哪些
劳动监察调解后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在法定时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劳动监察调解后仍欠薪,走法律途径该咋做
劳动监察调解后仍欠薪,可按以下步骤走法律途径:
首先,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
然后,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仲裁一般会在受理后45日内审结,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作出判决。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面临经过劳动监察调解还是不给工资该怎么办的问题时,其实还有其他途径可走。一方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要求企业依法支付工资。另一方面,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力量保障自己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要是你在工资追讨过程中,对于仲裁流程、诉讼时效等问题存在疑惑,或是不清楚如何收集有力证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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