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倍工资的标准如何计算
双倍工资计算标准如下:
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周期: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支付上限: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合同,那么每月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为5000×70%=3500元。若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持续了5个月,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为3500×5=17500元。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执行标准上略有差异。
二、双倍工资计算标准中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双倍工资计算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7条:进一步明确了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式等。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满一年仍未订立的,自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此前仍需支付双倍工资。
三、主张了双倍工资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主张了双倍工资通常适用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条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时间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为签订合同的合理宽限期。
未签合同事实: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时效条件:受仲裁时效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探讨双倍工资的标准如何计算时,除了了解计算方式,还有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双倍工资的计算通常涉及到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另外,双倍工资的支付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最多支持11个月。若劳动者在主张了双倍工资时,超过了仲裁时效,可能就无法得到法律支持。你是否遇到过双倍工资计算相关的难题呢?如果对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确定、支付时间限制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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