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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到期了还在上班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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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2921人看过
导读:关于合同期满后仍继续在岗工作的合法性问题当一份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际,若雇佣方选择继续录用员工,却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与该员工续签新的劳动合同,这无疑是违法行为,可能须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地,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及员工均未有续订新合同,而员工仍在持续为公司提供服务,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自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足一年的期间内,员工有权主张向其支付自第二个月开始的每月双倍工资。
工作合同到期了还在上班是否合法

一、工作合同到期了还在上班是否合法

工作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单位工作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如果雇主仍然继续使用员工劳动力,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即一个月内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便属于违法行为,将会面临严重的不利法律后果。另外,在劳动合同届满之后,如若雇主与员工并未就续签事宜达成共识,而员工仍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雇主必须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有权向雇主要求支付自第二个月开始,直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关于工作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现象,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该劳动合同期满,且由原本雇佣方(即单位)决定不予续签,这种情况将需要对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倘若单位采取了降低原先劳动待遇等措施,导致员工不愿继续签订该合同,那么单位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然而,若是单位坚持保持或者甚至提高原有的劳动条件,而员工仍然拒绝续签,此时便无需向员工提供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当用人单位向即将离职的员工提出解约,并且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时;

3、用人单位基于无过失理由辞退员工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

4、当用人单位因经济困难实行裁员政策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非用人单位决定维持或者提高原先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和条件,并征得员工同意续签,否则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6、当用人单位因为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宣布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7、当用人单位由于营业执照吊销、自愿申请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的上级管理机构作出提前解散的决定而终止劳动合同时;

8、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支付给拥有经济补偿权的员工的额外收入将会按照他们在当前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计算,每服务满一年就会获取一个月薪资水平的补偿金

如果员工未满半年,则将会获得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另外,若员工每月所得薪酬远超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人平均职工月薪的三倍,此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则需按照该城市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标准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补偿一般都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经济补偿金主要是指当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无过错的前提下发生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时,雇主依法一次性的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般而言,在劳动合同结束之际,若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该合同,则需给予员工适当的补偿。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当用人单位致力于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所设定的条件并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时,而劳动者却对此表示拒绝之外,劳动合同期满后,倘若遇到属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用人单位均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是不到一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将为半个月的工资。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然而,如果是由劳动者自主决定放弃续约,那么通常情况下,此时的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雇主继续使用员工但未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将承担法律后果。若双方未就续签达成共识,雇主应在一年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否则,员工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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