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新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全新改革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重点内容:
首先,对于申请时效的有效管控做出相应调整,即把原先仅有60天的申请时效予以适当延长,扩展至总计12个月,这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其次,对于仲裁案件的受理时间也进行了大幅度压缩,要求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受理工作,相较于之前的七个工作日,无疑更加高效快捷。
再者,为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我们还设立了和解制度,即在正式提出仲裁申请之前,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行自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之后便可撤销仲裁申请,这一制度的实施赋予了当事人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
最后,针对裁决时限的问题,我们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原先最长为90天的裁决时限大幅缩减至60天,从而极大提升了仲裁程序的整体效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调解的步骤是什么
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二、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三、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四、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五、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新规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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