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不愿来办理离职怎么办
为妥善办理离职事宜,特此通知各位员工前来办理手续。
然而,万分遗憾的是,部分员工并未及时响应,致使不得不对他们进行自动离职处理。
在此种情况下,若员工提出暂停薪资待遇以谋求其他发展机会,且未经公司审批便私自离岗;
亦或是在停薪留职时间结束后,仍未如期向我司申请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也未能按时提交正式的辞职报告,那么将不得不依照相关规定,视其为自动离职处理。
必须明确指出,对自动离职这一决定,系由贵我双方共同决定的。
因此,若因为此事引发纠纷,应被视为解除雇佣协议的争议,如有任何异议,欢迎大家与及时沟通协调,如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共识的,可随时拨打劳动仲裁电话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第一条
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
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
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二、员工不愿意加班能扣工资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协商。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不愿来办理离职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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