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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算正式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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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4596人看过
导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实际的劳动关系,那就代表着劳动者也是正式员工。且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为劳动者和单位之间是无期限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算正式员工吗?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该员工就是该单位的员工,如果满一年之后,劳动合同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是属于正式员工。根据法律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期限为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到一年内。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着实际的劳动关系就是正式员工,最迟满一个月也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满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是违反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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