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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主动离职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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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4241人看过
导读: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主动离职的概念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常情况下员工也有主动离职的权利,但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还在试用期阶段,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离职时公司应结算清楚员工工资。
劳动关系中主动离职的概念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中主动离职的概念是什么?

主动离职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行为,一般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且员工主动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哪些情形下员工主动离职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主动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公司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

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对于已经步入职场的这些劳动者来讲,主动离职是很常见的,不管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阻止员工离职,而且,若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离职的,离职后还可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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