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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会撤销假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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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212人看过
导读: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一般就不会在撤销假释的,而是会直接对案件进行单独的处理,但如要是在假释的期间之内发现有新罪或者是漏罪的那么就需要撤销假释,从而再依法的处罚。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会撤销假释吗?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会撤销假释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和新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假释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三、减刑假释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所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部门审查。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释就是属于在监狱外面服刑,对于在考验期间是不能再犯任何的罪行,但如果在考验期满了之后而发现了其它罪行,那么在处理的上面就会重新进行判决,对于已满的刑期是不会再撤销的,所以,在处理的上面都是会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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