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受伤本就是件闹心的事儿,如果因为工伤还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这时候大家肯定会想,自己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其实很多人在遭遇工伤后,都不清楚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也不知道该怎么去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这方面的事儿。
一、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有可能获得补偿的。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受伤后,即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经济上的支持。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不同伤残等级的补偿情况
1.五到六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到十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区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以某地为例,七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1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是2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申请补偿的流程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申请补偿: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补偿。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身份证等。
工伤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补偿的事儿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冒出来。比如,补偿的金额没达到自己的预期该咋办,或者后续旧伤复发了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路上少走弯路,更有保障地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