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管辖地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这有助于保障
当事人顺利解决
劳动纠纷。
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管辖。
这里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指的是
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场所地。
而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地方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若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那么其
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就是用人单位所在地。
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一规定避免了管辖冲突,
保证了劳动争议仲裁能有序进行。
所以,在
申请劳动仲裁时,当事人要依据法律规定,准确判断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选择合适的管辖地申请仲裁,这样才能更顺利地解决劳动纠纷。
案情回顾:小许与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在A地工作,该
公司注册地在B地。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小许向A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则向B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两地
仲裁委都收到了申请,由此产生管辖地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案中,A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B地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两地仲裁委理论上均有
管辖权。
2、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本案应由A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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