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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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员工是可以拿到补偿金的。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法规,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资,违反了合同和法律,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所以员工有合理的诉求,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企业拖欠工资是违约行为,员工因此离职可以获得补偿。因为企业没按时给员工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员工解除劳务关系,企业得给员工合理的经济补偿。这不是员工自己想离职,是企业的错,得保障员工的权益。

中国法律对国有事业单位人员的失职行为严惩不贷。凡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者,将面临刑事追责。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员工如因失职或滥用职权致公司破产或重大损失,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罚适用于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但未达特别巨大的情况,量刑范围为三年以下。

主动辞职者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但可与雇主协商,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避免归咎于个人原因,解释为因雇主因素导致的失业,即便不愿失业,但因无法控制因素终止就业,便有资格申请失业救济金。

国有公司职员若因失职犯罪导致公司破产或重大经济损失,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害,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其失职行为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这一刑事处罚标准旨在维护国有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国家利益的安全,确保公职人员履行职责,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