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服务期内
辞职,
赔偿一般按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等计算。
用人单位为
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数额不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举例说明:
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培训花了10万元,约定服务期5年。
劳动者工作2年后辞职,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
那么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为6万元(10万×3/5),劳动者就得向用人单位支付6万元违约金。
3.要注意,具体赔偿数额得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为其提供专项技术培训,花费10万元,并与小朱约定了5年服务期。然而工作2年后,小朱以个人发展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
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数额不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不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本案件中,小朱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为6万元(10万×3/5),所以公司要求小朱支付6万元违约金是合理的,但具体赔偿数额还需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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