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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服去哪里起诉

时间:2025.02.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888人
律师解析:
1.劳动仲裁后若不服,便可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来讲,基层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具体而言,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倘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起诉之时,务必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等材料。
起诉状要清晰写明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事实情况以及理由等内容。
证据需能够有力地支撑自身的主张,像劳动合同工资单以及考勤记录等这类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3.总而言之,当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进行起诉时,必须明确管辖的法院,并且依照法定的程序提交相关的材料,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经劳动仲裁后,小朱对结果不服,欲向法院起诉。公司所在地在A区,劳动合同履行地在B区,两地均有基层人民法院。小朱向B区基层法院起诉,而公司则向A区基层法院起诉,由此引发管辖权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本案中A区为用人单位所在地,B区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两地基层法院理论上均有管辖权。
2、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应由B区基层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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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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