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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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员工有权抗议公司未按规定投保社保,这是违法行为。法律要求雇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为员工完成社保登记。社会保险是应对丧失劳动力、临时停工或健康问题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社会经济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或补偿福利。

离职时若选择旷工,可能对未来社保缴纳产生不良影响。旷工非正规辞职程序,违反劳动法规定,未完成任务和未经批准离岗可能导致社保转移问题。这会影响个人社保、档案、信用及房屋贷款等方面,带来诸多麻烦和障碍。

公司试用期未缴社保,离职后可要求补缴。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仍有权主张社保费用补偿。若公司未提供社保待遇,劳动者可要求补缴;公司拒绝履行,劳动者可向社保征收部门或相关机构投诉。

劳动者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其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之后就需要为劳动者购买,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依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店里劳动关系之后,用了单位不得不关注员工购买社保,如果不帮助员工购买,社保网是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在离职时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将所欠的购买保险金额进行支付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