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当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时,劳动者有多项权益可主张。这些权益包括要求补缴试用期社保、赔偿实际损失以及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缴试用期社保,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补缴试用期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若因未缴社保产生实际损失,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实际损失。
-劳动者可依据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半个月工资标准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本人工资计算。
-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1.试用期算在劳动合同期限里,单位得按规定给员工交社保。
2.要是单位没交社保,员工能争取这些权益:一是让单位补缴试用期三个月的社保费;二是因没交社保导致员工有实际损失的,单位要赔偿;三是员工可因单位没依法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半个月工资。
3.补缴社保是单位必须做的,赔偿金额得看实际损失,经济补偿按员工本人工资算。
法律分析: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当用人单位未在试用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补缴试用期三个月的社保费用。
(2)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给劳动者带来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
(3)劳动者还能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半个月工资,此工资按劳动者本人工资计算。
提醒:
劳动者主张权益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试用期未缴社保,可先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其应补缴试用期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二)若因未缴社保产生实际损失,如就医无法报销等,要收集好相关费用凭证、诊断证明等能证明损失的材料,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三)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主张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结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要求补缴三个月社保费、赔偿实际损失、解除合同并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当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时,劳动者有相应的权益可主张。首先,要求补缴试用期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次,若因未缴社保给劳动者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需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结合实际损失确定。最后,劳动者可依据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本人工资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情况,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权益和操作流程,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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