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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超过试用期限定是否合规

时间:2024.12.0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05人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超过试用期规定,这种情况通常是符合规定的。
试用期其实是劳动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让用人单位能够仔细考察劳动者是否满足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比试用期长时,这是一种很合理的安排。
就像有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可能设定为三个月。
这样一来,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有足够的时间去全面了解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态度等各方面情况,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录用决策;
另一方面,也能让劳动者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享有工作权益,有更稳定的工作环境。
只要试用期的时长符合法律规定就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就不能约定试用期;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
而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不能超过六个月。
并且,双方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的相关事宜,这样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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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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