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修正律师事务所
王志强律师(执业证号12205202110359368),现执业于吉林修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部队转业后,秉持“诚信、敬业、严谨、真心”的服务理念投身于律师行业,从业后深耕民事诉讼领域,担任医药大型企业及通化乡振会法律顾问,代理标的额过千万案件多件,均取得了良好案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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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企业扣员工工资为押金是否违法的问题带来帮助。

扣奖励工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奖励工资也是属于工资的范畴,也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所以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的奖金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追究相关责任的。

从《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看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也就是扣劳动者的工资作为押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控告,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门在接到投诉、控告之后,需要责令单位在一定时间内退还押金,同时还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克扣劳务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单位不能克扣员工提成。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提成款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克扣工资当然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本来就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没有及时的发放工资的话,员工一定要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一般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员工还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应付工资的50%以上10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