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湖律师事务所
张英律师,云南宁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宁市家事调解员,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2012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目前,擅长做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劳务争议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民事类案件。 同时,本律师及团队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各类疑难一审、二审减刑及无罪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取保候审、缓刑及已决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目前办理了大量涉黑涉恶人数众多的刑事案件。 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本地人际关系优势的结合,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成功代理了李某某抢夺案、王某某故意杀人案等。 处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纠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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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多少时间通知劳动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若欲解除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通知;但若在该期间内,用人单位出现了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无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即可随时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是想在试用期结束后结束劳动关系,提前三天通知员工就符合程序。这招是为了让单位能在试用期灵活调整人力资源配置,也给员工留出足够时间做准备。但要是员工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或者有其他法定行为,那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且不用事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