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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遇工伤赔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张** 北京-房山区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6.02.05 09:45:12 341人阅读

老人遭遇工伤赔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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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达退休年龄后工作,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不算工伤,可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算。
2.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等。
3.医疗费按实际花的赔,误工费看误工时间和收入,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算。
4.因情况和标准不同,无具体数额,建议收集凭证与雇主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6-02-05 13: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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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工作,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不认定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计算,可协商或起诉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就业,与用人单位通常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一般不认定为工伤,而是按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其中,医疗费按实际发生额赔偿,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由于老人情况和各地标准存在差异,难以给出具体赔偿数额。建议收集好相关费用凭证与雇主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定。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对赔偿事宜存在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6-02-05 11:2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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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工作按劳务关系处理,不认定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计算。
1.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各项赔偿计算方式不同,医疗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赔偿,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3.由于老人情况和各地标准有别,无法给出具体赔偿数额。建议收集相关费用凭证与雇主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定。

2026-02-05 11:1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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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工作,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在工作中受伤不认定为工伤,而是按人身损害赔偿。这是基于老人已退出劳动年龄阶段,与用人单位不再形成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2)赔偿项目涵盖多方面,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进行赔偿;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若构成伤残,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结合伤残等级计算。
(3)鉴于老人情况和各地标准存在差异,具体赔偿数额无法直接给出。建议收集相关费用凭证,先与雇主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定。

提醒:
老人工作受伤索赔时,要及时收集保留费用凭证,协商赔偿需注意时效和方式,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10:5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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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工作受伤,要及时收集各类费用凭证,如医疗费用的发票、误工的证明材料、交通住宿票据等,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二)先尝试与雇主进行协商赔偿,在协商过程中,明确提出各项赔偿项目和自己的合理诉求。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2-05 09:55:2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地震赔偿标准。关于地震国家赔偿:一、地震是天灾,给我们很多房屋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使老百姓无家可归。针多这一灾难,国家、社会都积极的挽回广大老百姓的损失,尽最大努力恢复灾后重建。二、无论受灾百姓有无购买保险。国家都一律平等对待,只要是在受灾区的群众都采取了很多惠民措施。如:1、临时生活救助包括补助金和救济粮。救助对象为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补助期限三个月。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期限三个月。2、发放补助所需资金,由财政专项安排;救济粮由从储备原粮中无偿划拨给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原粮的出库、调运和将原粮加工成成品粮,免费提供给救助对象。3、补助金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给救助对象,实行按月发放。救济粮的出库、调运、加工和发放由粮食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办理。4、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救助政策,抓紧实施。要立即组织力量,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漏不重。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尽快将审核确定的分县(区)救助对象人数上报民政部、财政部。5、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的发放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6、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及时、足额地将补助金、救济粮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三、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四、综上,地震后房屋倒塌,国家有补贴和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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