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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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性员工怀孕并处于孕期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将其裁掉。若单位因任何理由解雇了孕期员工,那么这属于非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此时,怀孕女职工可以选择恢复原劳动合同关系,或要求企业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应赔偿金。从公平公正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来看,怀孕不应成为单位依法裁员的合理借口,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在试用期间单方面解除与处于孕产期女性员工的聘用关系,通常是违法行为,该类情况下,孕妇依法享有获得补偿金的权益。这主要源于孕妇在怀孕及分娩期间,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别关照和保护。在试用阶段,除非孕妇出现了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经证实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等法定情形,否则企业无权擅自终止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孕妇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其中包含经济赔偿在内的相关福利待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一般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则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女职工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解雇孕期员工是违法行为,这一点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孕产期妇女有权利进行选择,她们既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效力,也可以向企业索要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的核算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金额的两倍。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根据该职工在企业中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如果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则应给予该名职工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企业以非法理由解雇孕期员工是违法行为。您可以申请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赔偿。赔偿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即根据您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